2015山东会计从业资格证《财经法规》辅导:第二章第三节
上传用户200: changchang分享378次银行结算账户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
银行是指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含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作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
存款人是指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
特征:
1、存款人与银行产生的法律关系
平等和不平等的关系
2、性质是活期存款账户
3、目的是办理资金收付结算
4、是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分类:
(1)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不同,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没有数量限制,但不得办理现金收支)临时存款账户有效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存款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预算单位开立专用存款账户(临时机构、因注册验资和增资验证开立的除外),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由开户银行核发开户登记证
(2)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不同,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核准与备案制 | 核准 | 1.基本存款账户 2.临时存款账户(注册验资除外) 3.预算单位开立专用存款账户
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由银行核发开户登记证 |
备案 | 其它 | |
日期 | 2日批准;3日通知;5日备案 |
四、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使用该账户办理付款业务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存款人的账户名称、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地址及其他信息资料发生变化或改变):5个工作日申请、通知
银行接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三)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5个工作日申请,2个工作日向人行报告
存款人需要重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应在撤销原基本存款账户后10日内申请重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2)欠银行债务的,不得撤销账户。
(3)存款人未按规定交回各种重要空白支票及结算凭证,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
(5)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未欠银行债务的,一年内无收付业务的.银行通知30日以内销户,逾期视同自愿销户,余额转入久悬未取户
五、基本存款账户
(一)基本存款账户使用范围 :存款人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 1.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 2.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
(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要求 1.企业法人2.非法人企业3.机关、事业单位4.团级(含)以上军对、武警部队及分散执勤的支(分)队5.社会团体6.民办非企业组织7.一定常设机关8.外国驻华机构9.个体工商户10.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11.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12.其他组织
凡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以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个人X
六、一般存款账户
(一)一般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只存不取)
(二)一般存款账户的开户要求:无数量限制
(三)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程序:5个工作日内向中行备案,自开立一般存款账户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
七、专用存款账户
(一)专用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用于特定用途资金
TBODY> 使用范围 | 转账 | 存现 | 取现 |
单位银行卡 | V | X | X |
预算外、证券交易、期货交易、信托 | V | V | X |
建设、改造、房地产、金融机构 | V | V | 经批准V |
粮棉油收购资金、社保、住房、党 | V | V | 按规定V |
收入汇缴 | 只收不付 | X | |
业务支出 | 只付不收 | V |
(二)专用存款账户开户要求:(1)基本建设资金(2)更新改造资金(3)财政预算外资金(4)粮、棉、油手收购资金(5)证券交易结算资金(6)期货交易保证金(7)信托基金(8)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9)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10)单位银行卡备用金(11)住房基金(12)社会保障基金(13)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14)团、党、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15)其他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
(三)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程序:预算单位_核准制;其他单位的5个工作日内向中行备案,自开立一般存款账户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
八、临时存款账户
(一)临时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临时存款账户有效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二)临时存款账户开户要求
(1) 设立临时机构(2)异地临时经营活动(3)注册验资(4)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机构在境内从事经营活动等
(三)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程序:审核(临时机构和注册验资账户除外)
(四)临时存款账户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注册验资的临时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
九、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一)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使用范围:
自然人因投资、消费、结算等需要而开立的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存款账户
(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户条件
(1)使用支票、信用卡等信用支付工具的;
(2)办理汇兑、定期借记(如代付水、电、话费)、定期贷记(代发工资)、借记卡等结算业务的。
自然人可根据需要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也可以在已开立的储蓄账户中选择并向开户银行申请确认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三)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程序-----备案制
注意:单位向个人支付:
(1)>5万,提供付款依据
(2)银行留存复印件,按会计档案保管
(3)个人需交税的,提供完税证明
2.储蓄账户仅限于办理现金存取业务,不得转账结算。
十、异地银行结算账户
账户 | 异地开立条件 | 还应出具的证明文件 |
基本户 | 注册地≠经营地 | 注册地未开立的证明 |
一般户 | 异地借款 | 异地借款合同 |
专用户 | 非独立核算的派出单位 | 隶属单位的证明 |
临时户 | 异地临时机构 | - |
个人户 | 根据需要 | - |
十一、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
(一)中国人民银行是银行结算账户的监督管理部门
(二)银行的管理: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档案的保管期限为账户撤销后10年;对已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实行年检制度
十二、违反银行账户结算管理制度的罚则
(一)存款人违反账户管理制度的处罚:
存款人 | 非经营性 | 经营性 |
开立、撤销 |
警告+罚款1000 | 警告+罚款1-3万 |
使用中 | 警告+罚款0.5-3万 | |
未办变更 | ||
警告+罚款1000 | ||
开户登记证 | 罚款1000 | 罚款1-3万 |
(二)银行及其有关人员违反账户管理制度的处罚
1.开立过程:1)违反本办法规定为存款人多头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2)明知或应知识单位资金,而允许以自然人名称开立账户存储
警告并处以5万到30万的罚款
2.使用过程:警告并处以5000元到3万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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